《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八章,六十三条。为深入学习贯彻好《条例》,全力推动学院平安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3月14日下午,学院党总支书记黎明主持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罗林,党总支委员、副院长刘燕红及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
会上,学院教工党支部宣传委员、办公室副主任汤雪婷领学了《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并就《条例》背景、主要内容、亮点等进行了解读。
通过学习,全院教职工更加深入了解了《条例》的内容,深刻认识到平安建设是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学院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措施,积极为学院平安建设贡献力量。
一审一核 | 潘亦军 二审二核 | 汤雪婷 三审三核 | 罗林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