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暂行规定(试行)通知》(赣教规字[2021]12号)和《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站(点)及成人培训机构检查工作的预通知》(赣教职成函[2021]45号)文件精神以及校外教学站(点)自查专项工作部署动员会要求,学院以副院长刘燕红为组长,办公室、招生科、教务科、培训科负责人以及业务科室人员所组成的督导检查组于9月26日-30日分别赴南昌、上饶、景德镇、鹰潭、宜春等地对校外教学站(点)自查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校外教学站(点)汇报、调阅资料、查看教学场地和设施等方式,对照我院制定的校外教学站(点)自查情况表逐一对站点设置、站点管理、站点教学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校外教学站(点)进行了反馈,并指出不足和下一步整改措施。同时,督导检查组还认真听取了校外教学站(点)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校外教学站(点)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提供决策依据。

今后,校外教学站(点)检查将成为我院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举措和常态化管理工作,学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校外教学站(点)教学管理的检查和监控力度,确保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更加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