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86301085(二七北路校区)
教务科:86300932(二七北路校区)
招生科:86271601(二七北路校区)
自考科:86266435(二七北路校区)
培训科:86301073(二七北路校区)
为积极推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来华留学语言培训事业发展,提升学校教育国际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来华留学语言培训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与程序,选拔具备专业实力、良好信誉、丰富经验,并能与学校协同发展的优质合作单位。
本次遴选合作范围:在继续教育学院授权范围内协助学院开展来华留学汉语语言培训项目相关工作。通过遴选并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须履行《教学条件改造专项协议》(后附)乙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申报单位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同时,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作为证明)。
1.具备丰富的语言培训经验,在留学语言培训领域有成功的项目运作经验,管理人员从事过语言培训相关工作。
2.拥有稳定且专业的语言教学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与丰富教学经验,其中部分教师须具备国际认可的语言教学资质,如 TESOL、TEFL 等证书(提供教师资格证明、专业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
3.能够设计并实施符合国际学生需求的语言培训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全面、实用,符合培训目标,且具备完善的教学效果评估机制。
(三)综合实力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够承担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
2.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客户反馈、行业评价等。
须提交详细的合作方案,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市场前景、同类型培训项目的运行情况、合作模式等内容。
提供管理团队的信息与介绍,包括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在项目中承担的职责等,确保具备高效的项目管理能力。
(六)保证金
遴选通过单位预付风险保证金5万元。
符合条件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官网继续教育学院网上下载并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合作单位申请表》(附件 1)《承诺书》(附件 2),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寄送至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二七北路 744 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章老师,电话:13732955957。同时将盖章扫描 PDF 版发电子邮箱:349221634@qq.com
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考察,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进入答辩及复审环节。
1.初审通过的单位需参加现场答辩,向评审专家详细介绍单位在语言培训方面的专业能力、过往经验、合作方案等内容。
2.专家将依据申报材料与现场答辩情况,综合评估打分。
根据复审得分,确定拟合作单位名单,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 3 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遴选结果和拟合作单位名单(该名单仅表明相关单位有资格进入后续签约流程)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通过后与最终意向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各类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遴选资格。请申报单位填写完《承诺书》(附件 2)后,签字盖章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合作协议签订后,合作单位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开展工作,继续教育学院有权对合作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对于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有权终止合作。
如有疑问,请致电章老师,联系人:13732955957。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合作单位申请表》
2.《承诺书》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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