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86301085(二七北路校区)
教务科:86300932(二七北路校区)
招生科:86271601(二七北路校区)
自考科:86266435(二七北路校区)
培训科:86301073(二七北路校区)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明书补办工作流程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学籍学历管理相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件,仅核发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流程适用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及原南昌市业余大学往届毕业生。
1. 申请表、承诺书下载对应制式表格:我校继续教育毕业生使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证明书补办申请表》;原南昌市业余大学毕业生使用《南昌市业余大学学生毕业证明书补办申请表》及配套承诺书。全部内容如实填写,申请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2. 证件照片2 寸红底正面免冠纸质照片 1 张;同版电子照片 1 份。电子照片规格:宽 480 像素 × 高 640 像素,分辨率 300dpi,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 60,JPG 格式,文件大小 2040KB。
3. 学历佐证材料毕业证、学籍档案复印件;毕业证已遗失的,可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页面打印件。
1. 受理登记:提交全套申请材料,学院建档登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2. 学籍审核:对照学籍档案核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
3. 证书打印:审核通过后打印毕业证明书,办理周期约 15 个工作日。
4. 校内审批:按学校印章管理规定报送校长、分管校长签字审批。
5. 盖章办结:完成证书盖章,办理周期约 10 个工作日。
6. 归档发放:全套申请材料归档留存,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可申请邮寄。
1. 上述工作日为校内业务办理时间,不含材料补正、法定节假日、邮寄流转时间。
2. 需补正材料的,办理时限自补齐合格材料之日重新计算。
1.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不补发原毕业证书,仅核发毕业证明书。
2. 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存在伪造、隐瞒情况的,取消补办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 全部申请材料原件归档,用于学籍核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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