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应届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认定预审、初审和现场确认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8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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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做好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校统一集中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对材料预审、初审和现场确认相关工作作如下调整: 一、学校材料预审时间调整为7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继续教育学院二楼会议室204(南昌市东湖区二七北路752号,公交18路沙沟站下)。办理学校预审时注意事项:1、各学院指定负责的同学应符合防控有关要求:每学院指定的负责同学不要超过二人(分管高中和初中以下的最好各一人或为同一人),且负责同学在6月30日至7月13日间,应没有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最好是没有离开过南昌,请各学院确认负责同学的运行轨迹,按本通知附件内容提出返校申请和填表,加盖学院公章后,7月1日前交继续教育学院红角洲校区C240,再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转交学校防控办审批。2、参加学校预审前,由各学院指派负责老师或指定负责同学统一收集齐全院申请者3项审核材料:①审查表;②教师资格证明和领证凭证;③报名系统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预览打印页(该打印页要求申请者上网报系统仔细复核,按规范要求修改好信息)。请各学院自行确定收集材料办法。3、在学校教务处下发毕业证书后,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及时收集齐各学院在校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求加盖教务处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负责老师签名),在7月14日学校预审时一并交继续教育学院参加预审。4、7月14日到校预审时,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负责老师或负责同学务必戴好口罩,配合门卫扫码、测量体温、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区。学校预审时为避免聚集,实行错峰办理,各学院具体办理时间安排如下:9:00-10:00 生科院、药学院、通电学院、化工学院10:00-11:00 材料与机电学院、音乐学院、教育学院11:00-12:00 外国语学院、经管学院、研究生院、数计学院14:00-15:00 法学院、文学院、商学院15:00-16:00 旅游学院、马院16:00-17:00 美术学院、历史学院、动漫学院学校预审程序:第一、请各学院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体检表结果;第二、各学院将每位申请者的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审查表、毕业证书复印件、体检表、报名系统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预览打印页、教师资格证明和领证凭证);第三、经审核,预审合格者由各学院负责老师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继续教育学院公章,完成学校预审。第四、经学校预审后,材料由各学院统一带回,参加7月15日红谷滩新区教育管理中心的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
二、红谷滩新区教育管理中心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时间调整为7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南昌市东湖区丰和中大道建设大厦(市审批局)过马路斜对面(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总队)7楼713室。要求各学院指派负责老师或负责同学携学校预审通过的材料,按学校预审时的时间安排,分学院错峰前往办理。初审和现场确认审核结束后,初中以下材料中除教师资格证明联(裁下发给申请人)和领证凭证联(裁下由负责同学统一保管)外,其他材料留下。高中和中职材料初审完成后,由负责同学统一带回,再参加7月29日的复审和现场确认。
三、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行政审批局材料复审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7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地点:南昌市东湖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二楼(南昌市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服务处)。要求各学院指派负责老师或负责同学携红谷滩新区教育管理中心初审通过的高中和中职材料,按学校预审时的先后顺序前往办理。复审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材料中除教师资格证明联(裁下发给申请人)和领证凭证联(裁下由负责同学统一保管)外,其他材料留下。 四、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申请表的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附件.doc。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