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应届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认定需具备相关学历规定,我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第一、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研究生中以本科毕业证通过网报核验的除外)需提交毕业证给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验证,对未审核验证毕业证的申请人,网上将不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方便各高校验证,允许各高校可以不提供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只需上交申请人毕业证的复印件验证并存档,但毕业证复印件上必需加盖教务处公章(研究生的毕业证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指定专人按学院汇总花名册序号顺序,提交本学院申请人的毕业证复印件
(毕业证复印件正面上需学院审核人签名、右上角标注花名册上的序号、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名册信息上如有出入,请各学院在名册上备注说明),于7月2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统一交继续教育学院(新校区行政楼C楼240室),再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送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和区教育行政部门验证。
联系电话:0791-83831972、0791-86301073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