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 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5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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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8号)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9〕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9年应届毕业生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二阶段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网报对象为:仅限于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了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对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中,在第一阶段报名期间已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暂未取得证书的申请人(含师范和非师范生),现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的同学也可在第二阶段申请报名;
2、请各申请人按学校发《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赣科大继教字〔2019〕1号)通知中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提供报送材料(详见附件1);
3、参加预审、初审、复审及现场确认时,请各学院负责老师或由各学院负责老师指定负责同学收齐本学院申请人的所有材料统一进行办理(县区教育部门不接受应届毕业生个人的材料审查和现场确认);
4、已参加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同学中,因支教鉴定、清考成绩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等还未提交材料审核的同学,请务必在第二阶段预审、初审、复审及现场确认的时间补交相应材料进行审核(详见附件2时间安排),逾期未参加第二阶段材料补审者,视为自动放弃2019年度教师资格认定资格;
5、请各学院及申请人严格遵守(附件2)时间安排参加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逾期者后果自负。如时间安排有变化,请务必密切关注。
学校联系电话:0791-83831972(传真),0791-86301073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6月5日
附件1: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工作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