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补充事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贯彻“不为说No找理由,多为Yes想办法”的服务理念,将我校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非教育类研究生(研一、研二)中已获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2021年6月15日前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且教师资格网上能校验通过的申请人,可以在今年第二批次进行网报(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8日);
2、已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在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和应届生也可在我校所在地进行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本科学历需核验通过)。经研究生院与继续教育学院商定,该类学生由各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教学秘书对申请人信息和材料进行预审,将申请人数据单列填表(见附件1),交各学院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老师汇总(见附件2)。经继续教育学院初审后报红谷滩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和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参加现场确认;
3、所有体检项目以《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为准,体检标准中部分血检项目在体检表中无填写位置的,由医院将检测结果单粘贴在体检表最后一页,医院综合体检表各项结果和检测结果单出具体检最终意见。
附件:
1、南昌市2021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毕业生(非师范))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1年各学院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南昌市2021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非师范).xls附件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1年各学院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负责老师联系方式.docx